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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暗夜魅影14

    样子很精明的中年男老板说:“这项链是前几天一个男青年来卖的。”

    “他长得什么样?”

    “1米70出头的个子,身体健壮。他戴着棒球帽,又戴着大墨镜。看不清脸。”

    “再见到他你能认出他么?”

    “这不好说,因为当时看不清他的脸。”

    “听声音能听出来么?”

    “这也不好说,当时他好像感冒了,声音嘶哑。如果现在他感冒好了,声音就可能不一样了。”

    孟晓春有些失望。

    可这男老板又说:“我当时觉得这男青年有些可疑,他遮掩得很严实,项链又急于出手。这项链最少值五万,他一万元就出手。所以我留了个心眼,看到他把喝完水的矿泉水瓶扔进了门外街道上的垃圾桶里,我就捡回来留下了,那上面有他的指纹。”

    孟晓春一听这话喜出望外。她立即说:“这太好了,请把这矿泉水瓶交给我吧。”

    孟晓春戴上手套,拿过矿泉水瓶,装在取物证的塑料袋里。然后说着感谢的话离开了。

    刑警又采取了贺云龙的指纹,经过鉴定比对,证明矿泉水瓶上的指纹就是贺云龙的,他就是那个卖有心形红宝石项坠的项链的人。

    警察又来到杜月月家,请杜月月母亲辨认。杜月月母亲一见那条项链就哭叫着说:“这是杜月月生前戴着的项链,是她过二十岁生日时我和她爸爸一起给她买的,不会错的。我还保留着发票呢。”说着她找出发票给警察看。

    田春达对她说:“这发票请借我们用一下,我们要作为证物。”

    “可以,你们拿去用吧。要尽快抓住杀害我女儿的凶手,并让他抵命。这样我才能睡好觉呀。”

    田春达说:“请你放心,凶手跑不了了!”

    警察逮捕了贺云龙,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垂下头招供了:“三个年轻女子都是我奸杀的。她们都是我的学员,我利用教她们游泳的机会,熟悉了她们,掌握了她们的动向,于是在她们回家的路上在偏僻处伏击了她们。我都是先用手掌把她们拍昏,然后强一奸了她们,再把她们掐死。因为她们认识我,我只能杀人灭口。”

    “你不但奸一杀了她们,还残忍变一态地祸害她们的身体,为什么这样?是跟他们有仇么?”田春达质问。

    贺云龙咬着牙说:“我的前女友跟她们差不多,漂亮,爱打扮,很风骚。可她嫌贫爱富,遇到有钱人就背叛了我。我恨这样的女人,恨得睡不着觉。就想找这类女人发泄,报复。这就是我犯罪的原因。”

    “你还很爱钱,把她们身上的财物无论贵贱、多少都搜刮一空。”田春达又说。

    “是的。我赌钱欠了债,很需要钱。所以就搜走了她们身上财物。又急于把得到的首饰出手,结果露出了马脚。”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做了案,终究是难逃法网的。苍天有眼呀。警察也不是白吃干饭的。”田春达说罢,大口吸了一口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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