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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篇

    第六十回

    上回说到,【翠花贞洁树牌坊,红英作恶遭雷打】。这回说的是【善恶报应总有时,姑娘再悟人生理】。

    原来,李万义夫妻两个真是一对活宝。那李万义大字不识一个,只会吃喝拉撒;在动物本能的驱使之下,一旦**来了,就去玩玩老婆;用笔者的‘人类三分法’来衡量,这个李万义,等于就是个两条腿的动物。

    再说这个邱红英,虽然也不识字,但由于女人的天生的心细,再加上年龄的增长,倒是慢慢地有了鬼主意。

    再说这个世界之上有一种怪现象,许多的**和穷凶极恶之人,在外面凶狠得不得了,回家偏偏是个怕老婆的-----在家里,一切由老婆做主。究其原因,无非是两条:一是因为这做**的和穷凶极恶之人,不免在外面做坏事,而这一切,都是瞒不了老婆的;因为有把柄捏在老婆的手里,所以就怕老婆。二是因为,男人总是要女人的,如果那老婆不让他玩,必然欲火焚身,不能自持;久而久之,那些**和穷凶极恶之人,尽管在外面凶悍无比,到了家里,只好听老婆的摆布;说到底,就是奉承老婆裤裆里的那玩意儿。

    话说李万义和邱红英夫妻两个,见哥哥李万仁早早地去世,就一心要霸占哥哥的财产,逼着嫂嫂金翠花改嫁,又啜哄李万书去强jiān金翠花,继而又去残害李福兆,真是机关算尽,手段毒辣;怎奈上天保佑,那金翠花和李福兆总是能逢凶化吉,躲过一劫。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李万义和邱红英夫妻两个,虽然做尽了坏事和昧良心的事情,却是生活得好好的,很是逍遥自在,既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没有得到什么报应,菩萨真是瞎了眼了。

    特别是那个邱红英,不仅与丈夫一起做坏事,还啜哄别人做坏事,更是单独去残害李福兆,真是个歹毒的女人。再加上邱红英在家是个做主的,那李万义都是怕她的,而她做了那么多的坏事绝德的事,又没有受到什么惩罚和报应,所以这个邱红英胆子越来越大,态度越来越猖狂。

    原来,这个李万仁和李万义的父亲死了以后,就只有李万仁和李万义的母亲---李奶奶在世了。不久,那李万仁又去世了。这李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免伤心过度,哭啊哭的,就哭瞎了眼睛。

    按照当时的风俗习惯,农村的人老了,特别只是剩下一个老人了------或老父亲或老母亲时,这个老人,都是由下一代轮流供养。所谓轮流供养,就是你有几个儿子,例如六个,每年每个儿子就供养老人两个月。现在,李家是两个儿子,即李万仁和李万义。这样一来,那么,李万仁和李万义就各供养老母亲六个月。

    后来,李万仁早早地去世了,只剩下李万义一个儿子在世。按照当时的风俗习惯,李万仁去世了,金翠花和李福兆是可以不供养李奶奶的,

    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农村中有‘养儿防老’的说法。儿子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到了孙子这一辈,孙子又要赡养自己的父母了;赡养爷爷一辈,那是父亲一辈人的事情;所以,孙子一辈对于爷爷一辈来说,是可养可不养的。当然,如果父亲一辈都去世了,恰恰爷爷奶奶长寿的,那孙子一辈还是要养爷爷奶奶的。不过这种情况是少之又少的。

    又有看官要问了,那儿子死了,还有儿媳妇在呢?怎么就没有义务和责任赡养公公婆婆的呢?因为在中国古代的农村中,一个家庭都是以男人为主;儿子不在了,就是以孙子为主。以上说过,孙子这一辈,在当时的习惯法上,是没有义务一定要赡养爷爷奶奶的。再说,现在金翠花和李福兆本来就是个‘孤儿寡母’的家庭,如果不是原来的家庭经济条件好,还要别人照顾呢。这‘孤儿寡母’的孙子一辈,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赡养爷爷奶奶的道理就在这里。其实,这种习惯,在当今的农村中,仍然存在,至少在江淮地区仍然如此。

    但是,因为金翠花家的经济条件比较好,特别是金翠花是个善良仁义之人,一定要继承李万仁的遗志,尽到赡养上一辈的责任,坚持与李万义平均赡养李奶奶。既然金翠花坚持赡养婆婆,那当然更好了,这在当时属于尽孝道的品德高尚之人。再说,那李万义和邱红英也巴不得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