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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香诗

    俗话说的好。

    你不去找事事就来找你。

    陆云正要趁着所有人都注意力都放在那个什么香诗花魁,抛绣球出阁之之时,正要脱身。

    红街之上。

    最大的青楼燕闺阁前。

    已经聚集了整个云都城年轻才俊,有名有姓的几乎都在此处。

    个个眉清目秀,气宇轩昂。

    面俊身健,英姿飒爽!

    就这群郎君里面每一个,单独拎出去,都是能让无数姑娘着迷的年轻俊彦。

    可此时。

    他们却像是等着主人投喂的牲畜一样。

    又像是快要踏入考场前的学生。

    紧张的围在燕闺阁的五层高楼之前,眼中既有紧张,又有意气风发的自信。

    腰杆挺直,昂首挺胸,仿佛是等待某人检阅的将军一样!

    永远不缺的吃瓜群众们,在他们后面饶有兴趣的讨论着哪家二郎最有可能在今天抱得女儿归。

    “要我看啊,今天非王家公子不可了,据听说啊,这香诗姑娘第一次公开露面时,这王家的公子就惊为天人,当场就豪掷千金!为香诗姑娘话的钱,都能卖下十几个铺子了!”

    其中一人指着最前排的年轻才俊里,一位身材略微有些圆润但不失威势的公子赞叹道。

    这人话刚说完,旁边就有女子站出来反驳。

    满眼钦慕的望着人群之中一瘦消的背影,不屑反驳身边的男子道:“花钱算什么?王家公子有赵家公子的才学吗?”

    “赵家公子,五岁童声,十四岁乡试连中三元,十六岁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大才子!一首怨闺难,整个大燕都在传唱!”

    “若非他为了夭亡的未婚妻守孝三年,赵公子早就飞黄腾达,在大都为官了!”

    “只要赵公子这样,真正有才学有内涵的公子才配当花魁的入幕之宾!”

    “若是有赵公子这样的男子,对我这般痴情,纵使是让我去死,人家也是愿意的!”

    这位娘子的一番话很快引来的一群围观群众的支持。

    尤其是围观群众的里的女子。

    但男子们也不示弱他们,认定这香诗花魁必定挡不住王公子的金钱攻势。

    场内竞争的花魁的娘子还没有说什么,外面的粉丝就已经围绕着这两位最出彩的公子,激烈的吵起来了。

    就在这些人吵的热火朝天时。

    哗啦!

    为了看花魁出阁,本在燕闺阁前乌压压聚集的一大片人海里,忽然从最后面传来一阵惊呼。

    然后密密麻麻的人海开始从后面裂开一道缝隙。

    这条缝隙像是一把尖刀插入了群人之中,将这人潮从中间一刀劈开两半,人海自觉的分流成了左右两边。

    不约而同的给人群中间留出了一道直通最里面的人形甬道!

    嘈杂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

    只剩下一道极其醒目的脚步声从人群之中传出。

    踏~

    踏~

    不紧不慢的踩在地上,踩在所有人都心间。

    这脚步声的主人,是一位颇为俊美的男子。

    他一袭黑袍,五官深邃,身若坚竹。

    面色怀柔,黑发编束成冠,打理的一丝不苟。

    身高七尺,文质彬彬,肩宽腰窄,垂下的十指若清泉流响,气质清雅绝伦!

    端得是一个极为少有的美男子!

    且这男子的俊美与陆云完全不同。

    陆云的俊美是建立在英武之上,像是升起的太阳,英气逼人,威武不凡!

    而这个男子眉宇之间,更多的则是雅致。

    他几乎就是兰芝玉树的代名词,只看着就让人觉得清新雅致。

    比如此刻周围的人,似乎就是陷入了这个男子所带来的气氛中。

    陷入极为的静谧里面。

    所有人此刻的目光都在他的身上,在这个瞬间,似乎连他们要看的花魁都忘记了!

    而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下。

    这人依旧能保持神色不变,温和闲适的按照自己的速度不快不慢的走着。

    有时还会对着两边略带歉意的微笑,似乎是在感谢他们给自己让开了路。

    人群就这样静谧的注视着,等到这个男子走到了队伍的最前头。

    刚才一直陷入沉默的众人才爆发了无与伦比的呐喊声,激动难以置信的欢呼声。

    “我看见了谁!”

    “沈家公子!”

    “香诗花魁到底有何魅力,竟然把沈公子,沈逸都吸引来了!”

    “这下好了,不用再继续争了,沈逸小侯爷现身,王家赵家公子必输无疑了!沈家公子可是下一代的留云侯!云都城的少主人!”

    “文武双全,彬彬有礼,宅心仁厚!”

    “大结局了!不用看了,最后能抱得美人归的肯定是小侯爷!”

    在沈逸出现的后的那一刻,原本分开成王赵两派的吃瓜群众们立即统一的战线。

    他们都认为赵王两人加起来都不够小侯爷一个手打的。

    走到最前列的沈逸也听到了周围的喊话,他尴尬的笑笑,对赵王二人含笑做书生礼。

    “二位兄长,莫要怪小弟今日冒犯了。”

    赵王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的苦笑。

    他们也很清楚,当沈逸出现的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可能赢了。

    因为沈逸在云都城的名声实在太大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从小背着小侯爷光环长大的他,文韬武略无所不通。

    沈逸五岁就能猎杀黑熊。

    十三岁进大都赶考,就被选为那一年的探花!

    差点被留在大都被皇后赐婚。

    修为方面,如今沈逸尚未至三十岁,就已经是秘境期的修士了!

    不仅如此,这沈逸还是个侠义之人。

    三年前,云都城附近闹有魔患,残害数百平民百姓。

    逃出来的百姓,向县衙求救。

    但坐镇县衙的修士,担心魔修太厉害,拒不出兵。

    任由百姓在县衙前跪求了一天一夜。

    正巧,沈逸隔天出城游春,得知这件事后大怒。

    沈逸单枪匹马一个人,直奔魔修泛滥之处。

    只用了半天不到,就亲手斩杀了魔修共计一十三人!

    后更是将跪在府衙门前的百姓们,请至府衙之中,让他们上座,坐在县令的位置上。

    为了给这些受了委屈的百姓出气,沈逸当着百姓的面将以县令为首的几个县官都困了起来。

    用马鞭狠抽!

    直到抽断了三根马鞭才停!

    事了之后,还自掏腰包,帮失去了亲人的百姓重建家园。

    这样品行兼优的沈逸云都城的百姓们无不敬佩。

    甚至在他们看来,等沈逸当上留云侯后,能给留云侯的侯升上一级,变成留云王!

    赵王两家公子,十分清楚自己跟沈逸的差距有多大。

    差距到了这种地步,两人自然也不会对沈逸起嫉妒之心。

    苦笑一声后,纷纷还礼道:“沈兄太客气,花魁之争本就各凭本事,我等不得,只是技不如人,怨不得其他。”

    “赵兄说的对,你就踏踏实实的把香诗花魁抱走吧,赢的是你,我跟赵兄也服气。”

    沈逸哈哈一笑,左右拉住两个人作礼的手,“两位兄台可莫要捧杀小弟,此时香诗花魁尚未现身,怎么敢言小弟胜出?两位兄台还是一会各凭本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