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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说服父母

    过了几天之后,姜俊先后收到了一笔钱,两封信。

    一笔钱自然是蓝田那边的,稿费200元。原本是180元的,但是因为有专题刊多连载了些,所以本月的稿费格外多。

    一封是蓝田那边的,陈青写的。打开一看,上面写道:

    “哼,一开始刚刚看到你正面的,竟然没提我的事,气得本姑娘差点撕了。后来看到背面的才原谅你了。干嘛要管你借钱?你这坏小子还不起再拿我抵债。嘿嘿,开玩笑的,钱就不用了,你以为本姑娘没收入啊?我平时也有写文章的好吧,就是没你写的那么长,论起千字收入来,还比你高呢。我过年的时候回来几天,到时候可别又装不认识我了。陈青。”

    看了这封信,仿佛陈青娇俏可人的语气就在耳旁环绕一样,不禁嘴角露出微笑。

    另一封信,是桃林杂志社来的。

    拿着信觉得很轻,心里先有底了,说明稿子没退回来。打开信一看,上面写的是:

    “您好,我是桃林杂志社的主编,经编委会讨论,这八万字情节紧凑,人物鲜明,可以上刊。稿费为千字0.5元,如果该小说在市场上的反映越来越好,价格可随之提升。请答复,若同意,则开始连载;不同意,则退稿给您。另外,请告知我们您的笔名。”

    看到千字五毛钱,姜俊先是有所注意,这相当于比《昆仑》一开始连载的价格要低一半啊。

    看来陈青在投稿当中所起的作用,还真不仅仅是一个传递员,更多的是一个沟通者。

    在他脑中甚至都可以闪现出以下图景,在桃林杂志社那边,自己的稿子是经历千难万险杀出重围的,然而因为对作者的不熟悉,还是只给出了五毛钱的价格。

    而在蓝田杂志社那边,因为陈青的努力关说,再加上和主编的良好关系,一上来就给出了1元的价格。

    那看来自己在蓝田杂志社赚的钱,还真有相当一部分是陈青的功劳啊。原来自己竟还没想到这点。想到这里,陈青的身影在自己脑海中似乎又浮现了出来。心中对她的好感更增了几分。

    姜俊给桃林杂志社回复道:“可以连载,当初次稿费发到之时,我会将后续章节寄去。笔名:”

    笔名……

    这个时候要是还写姜俊,那姜俊同时在两个杂志社连载,虽说不违反相关规定,毕竟这两家杂志社还存在着竞争关系,这么一弄可能两边都不好说话。

    他在《蓝田文艺》,是陈青帮忙投的,就是姜俊的本名。那在《桃林文艺》,就不好用笔名了。

    最好用个“马甲”。

    再起个笔名,这笔名不能太不正经,但也无需太好,毕竟只是自己双开的另一个马甲。

    他想了一下,这《英雄志》本来的作者是孙晓。孙晓曾经自嘲,称自己为“孤嚎在天地间的一条野狗”,意思是对于社会不满,但是却无法改变。不是贬义,而是一种无奈。因此“孙野狗”三字也不是骂人。

    那既然如此,自己连载《英雄志》的笔名,也叫野狗吧。

    但一想,别人也不知道这野狗的含义,还是再略微“文雅”一些。于是将“野狗”改为了“野犬”。

    最终敲定了,这个马甲的名字叫“野犬”,然后把这个给桃林杂志社寄去了。

    ……

    他手中多了两百块钱,同时在两家杂志社都有了饭票,心中不禁为之一壮。

    是该给父母好好说明一下自己赚钱的过程了,省的他们总觉得文化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