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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交手(战鬼篇)

    第十二章交手(战鬼篇)

    “不过作为对手,你却仅仅想抓我吗?”

    “当然,为了网文战争的胜负,决斗也是必须的呢。”

    此时,艾伯特也注意到了,这位警察小姐虽然穿着身警服,但却没有配枪,相对的,她腰间挂着一把精美的长剑。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剑圣王越,因为是小说中的actor所以和历史有点出入。”

    “和历史有出入,你这家伙是历史人物吗?”

    “不知道吗?”少女王越有些意外。“不过看你这副外国人的样子也没办法。

    我的原型是东汉的武术家王越,原作是《新世纪王者之战》,因为在小说中形象发生了些改变,不过在剑技上我有信心达到原版的水准。”

    虽然艾伯特没有读过,不过按常理来想,那恐怕是将历史人物的形象改变一下后用某种契机进行战斗吧。

    听说这个世界也很流行这样的题材,比如某常年第一骗钱的手游什么的。

    总之,虽然挂着历史人物的名字,不过除了几个特定的特点,其他包括性别在内,都可以重新加工,可以完全算是另一个人物。

    比如这个穿着警服的可爱的红发少女,会是剑圣王越,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

    而且穿着这身衣服挥剑的话,总能想到她胸前的两个丰满的东西也会跟着晃动,这难道是他作者的趣味吗?艾伯特倒是不会在乎就是了。

    和贝多芬不同,这家伙基本没有历史人物的因素,完全来自于作者的二次创作。

    而这种二次创作的人物,也不能用历史来衡量,比如现在的王越大概是个正义感很强的女人。

    “虽然决斗是必须的,但是也要讲规则,必须越好时间地点,在不给人添麻烦的情况下分出胜负,所以我不打算在大街上跟你决斗。

    我之所以在这里只是因为你扰乱公共秩序,请和我到公安局走一趟。”

    说话的同时,王越出示了自己的执照,没有造假的必要,这个女人似乎真的在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两周时间就当上了警察。

    虽然actor找到工作并不意外,然而竟然是警察这么正经的工作也让艾伯特有些意外。

    而且王越多半没有撒谎,她并不是为了杀死艾伯特而出面,而仅仅是为了对做出扰乱公共秩序的人进行逮捕。

    毕竟此时两人的author都不在场,仅仅杀死actor,没有夺走拓本的话,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如果要决出胜负的话,并不是去找对方的actor,而是去感知对方author的位置才是正确的。

    在这种地方打败actor的话,author一旦警觉便会逃走,以actor一千米的感知范围,在一座城市中找到自己的敌对author并不容易。

    因此,双方都是actor的情况下,在这里决出胜负并不划算。

    不过,艾伯特也不打算老老实实被逮捕。

    “喂,女人,我也有我的工作,找我麻烦的话等下班再来好吗?现在可是中午,我还有好几单没送出去呢,被罚钱了你怎么赔我?”

    “明明闯了祸还这么理直气壮吗?”

    “你倒是一副惊讶的样子干啥?既然都是actor,你难道以为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吗?那种人不可能成为actor吧。

    第一,我们actor超乎常理的行动会被举办网文战争的神修正,除了你以外谁都不会记住我在屋顶跳跃的样子,谁也不知道你也不必管了。

    第二,我想这个国家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我的行动方式。”

    “那只是因为这个世界还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跳来跳去罢了!

    而且,你这家伙才不是只在屋顶上跳,别人家的晾衣杆,地上的电线杆,那些危险的东西你都可以落脚。

    真是的,如果电线杆漏电了,或是晾衣杆不牢固的话你打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