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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相识

    人生就是一场漫长而又颠簸的梦

    生命之末,便是梦醒之时

    梦里,我们会遇见很多人,发生很多事

    梦里,我们会感受各种快乐与悲伤

    幸福亦或是不幸福,我们都来过、走过、路过

    在生命殆尽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似幻觉般一点点消失不见

    而唯一真实的就只有那颗曾经爱过、恨过、痛过的心

    ……

    风和日丽,万里碧空,如此美好的天气自然得发生那么一点非凡的事情才不显得可惜。恰好,今天也正是个特别的日子。

    三百年前的今天,夏央始皇一举击灭周边敌国,正式开创了夏央国的辉煌历史。作为夏央国建国三百周年的日子,今日自然算得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这日,当今圣上与他的宠妃蝶贵妃同乘绣金龙辇在图城的大街小巷上缓缓而行。牵引龙辇前行的六匹棕色骏马体型精壮,步伐矫健,马蹄子有节奏地敲打着脚下的石板路,庄严而又神圣。

    那一年,几乎街上所有的布衣平民甚至包括街边乞丐都有幸亲眼目睹了圣上的尊容以及有着丹夷第一美人之称的蝶贵妃的倾国之色。

    阿姿的娘亲蔓娘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蔓娘正值二八年华,月貌花容,身姿婀娜,引来四周围众多男子的注目。

    当龙辇驶过蔓娘身前之时,她站在人群中,远远望着那华贵车辇中的那对天子佳人,屏着气息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慢慢挪了出来。冒着寒光的刀刃一点点从她的衣袖里显露出来,这时有人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她惊恐地抬头望去,看见一个高大英挺的男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神冷厉,叫人发怵。

    这就是阿姿的娘亲与她父亲程枫的初次相遇。

    话说那时,蔓娘因程枫的阻挠而错失了最好的刺杀时机。她本以为报仇已无望,谁知事情在后来竟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当龙辇行到前方拐角处时,一支飞箭突然射向龙辇中的人。当时,飞箭迅速地穿过了皇帝和他身旁蝶贵妃的脖子,最后血淋淋地插在了旁边的一堵墙上,整个事件仅用了十秒不到的时间。

    这场措手不及的刺杀让现场所有人包括专门负责保护御驾安全的禁卫军们措手不及,他们在看到墙壁上滴着血的箭羽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老天开了眼?蔓娘不信,她不信老天爷会这么好心。当年她家破人亡,流落街头,被人拐卖到青楼,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遭遇了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承受能力之外的诸多不幸。

    那个时候,蔓娘的袖子里总是藏着一把簪子。日日夜夜、吃饭睡觉簪不离身,为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清白。那段痛苦的记忆,蔓娘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她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从头至尾,都没见老天爷大发慈悲制造奇迹让她脱离苦海。最后,她是靠的自己才逃离了那地狱一般的地方。

    所以,蔓娘不相信老天,不相信奇迹,除非她亲眼所见。她逆着人流而上走到事发地前,可惜现场除了一滩血水别无其他。

    旁边一个人和他的同伴说道:“我亲眼看见箭穿过皇上和贵妃的脖子,那个惨状,实在恐怖至极。”

    蔓娘虚脱地跌坐在地上,老天这回真的开眼了。她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爹娘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残留的血水沿着石板缝缓缓而流,像一条血河,不知要流向何方。

    那时,程枫一直守在蔓娘的身边。他不知道在这个少女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也不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当时就只想陪伴这个悲伤的少女一会儿。

    当夜幕降临,街道上的人都已散光的时候。他向蔓娘伸出一只手,说道:“饿了吧?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如此平淡自然的相遇,到最后却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阿姿很不解,爹娘初次相遇之时,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怎么就这么快地喜欢上对方了呢?

    蔓娘笑着摸摸她的头,说:“等你长大遇到对的人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明白。”

    所以,阿姿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早一点长大。

    蔓娘给女儿取名为程念姿,小名阿姿。阿姿出生之时,全身冰冷,没有一点温度。蔓娘以为这孩子活不了多久,却没想到她能安安稳稳地长大。而且除了体温,其他都和别的孩子没有差别。

    阿姿长到八岁的时候,蔓娘把她送进了书院。蔓娘出生在大户人家,从小受过正规的学堂教育,读过不少书,是一个充满学识有远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那个时候很少见,也正是因为稀有才不被其他女人待见。蔓娘送女儿进书院的举动也自然招来了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尽管如此,蔓娘照旧正大光明地将阿姿送去了书院。

    书院坐落在望月村的后山之上,名为莫离书院。书院的创建人叫莫离书,是一个温文儒雅、博学多才的学者。在阿姿记忆中,她似乎曾多次见过这位夫子,而他似乎和自己的娘亲很熟。

    作为书院的主人,莫离书将书院打理得有滋有味,花草树木虫鱼鸟兽样样皆有。为了夏日解暑,他还特地在其后院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用鹅卵石砌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喷水池,池边种些花花草草。夏日午后,在池边树下喝茶乘凉,乃是人生一大享受。

    阿姿的到来,为沉闷的学堂带来了无限乐趣,“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说得正是这个道理。俏丽可人的阿姿被众男生被当成了宝,无论何时总有男生围在她身边转悠,希望她那星星一般的眼眸能看他们一眼。

    阿姿为此甚是烦闷,她讨厌那些自以为是、愣头愣脑的男生,尤其当中一个叫刘达的胖子最令她讨厌。刘达是书院年纪最大的男生,他爹是卖矿的,家里非常有钱,全家人都非常地狂妄自大,没人敢招惹。

    刘达喜欢阿姿,有一次他冲到夫子讲桌上对所有人大声喊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程念姿是我刘达的女人!你们谁也不许喜欢她!谁要是敢喜欢她,我用我家的银子砸死他!”

    阿姿当时气急了,抡起桌上的《辞海》就向刘达砸去:“我才不喜欢猪一样的家伙!”

    从那以后,阿姿就成为了众男生心目中的女英雄,并得一荣誉称号“程女侠”,阿姿为此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好景不长,阿姿“独霸天下”的局面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完结。那是在她十岁那年,莫离书院来了一个新学生,他的出现让阿姿的光芒的瞬间黯淡。这个人既骄傲又优秀,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名,每次赛跑比赛都跑第一,无论何事,他都是做的最好的那一个。

    这个人叫苏陌允,阿姿不喜欢他。

    偏偏莫离书又让他坐在阿姿旁边,阿姿虽不情愿,但也只得接受。苏陌允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魄力,阿姿觉得此刻正是展现自己程女侠威信的时候,得在大家面前给这个新人一个下马威。

    于是,当夫子让他坐下时,阿姿故意抽走了他的凳子。他摔倒在地,大家哄堂而笑。阿姿以为他会生气,却没想到他并未生气,还对夫子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阿姿面红耳赤,第一次有了犯罪感和挫败感。

    自那之后,阿姿便一直未和苏陌允说过话,一方面是对他心怀愧疚,另一方面自己又拉不下脸和他说对不起。这样过了半月,有一天下课之后,苏陌允突然转过头来对阿姿说:“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

    阿姿当时啃着莫离书给她的鸡腿,见苏陌允竟然破天荒地和自己说话,惊异不已。她嘴里包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话。”

    苏陌允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你上课时干嘛老是看我?”

    阿姿手中的鸡腿“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她半张着嘴,心想她那么悄咪咪地偷看竟然都被他发现了。

    她强装镇定地说道:“我哪有看你,我是在看你那边窗户外的风景。”

    苏陌允道:“你那边不也有一扇窗户吗?”

    “我就喜欢看你那边的那扇,你管我!”阿姿顽固反驳。

    苏陌允叹着气摇着头,对阿姿说道:“下次要看我这张脸时,你得先问问我,待我同意了你才能看。”

    这脸皮厚得也忒正儿八经了。阿姿扔过去一个白眼,弯腰捡起地上的鸡腿,看着啃了一半沾满灰尘的鸡腿,既心疼又气愤。

    之后,阿姿再也没有偷看过苏陌允。苏陌允却因此变得极不习惯,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以前上课的时候,他每天都感觉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那种感觉其实还挺赞的。他是个敏感的人,只要有一点变化就变得非常不自在。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就跑去问阿姿:“你现在怎么不看我那边窗外的风景了?”

    阿姿坐在秋千上照旧啃着鸡腿。她瞅了一眼苏陌允,不屑地说道:“看多了就腻了,腻了就不爱看了呗。”

    苏陌允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得丰富起来,起先是不解,接着是惊讶,然后是生气,然后……再然后是难以置信。竟然有人说看他看腻了,这臭丫头胆大包天,太放肆了。

    看着悠哉悠哉地啃着鸡腿的阿姿,他觉得自己天之骄子的尊贵与威信受到了侮辱。要不给这丫头点颜色瞧瞧,自己颜面何存?

    于是乎,一场由鸡腿引发的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苏陌允挥掌将阿姿手中的鸡腿打到了地上,然后施展出他师父之前教给他的旋风腿,一脚把鸡腿踢到了九霄云外不知何处的地方去了。阿姿像根木头似的发着愣,还没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接着她低头一看,手上的鸡腿不见了,她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你这个大坏蛋!还我鸡腿!我要杀了你!”阿姿怒喊着抓起地上一把沙就向苏陌允撒去。

    苏陌允没料到她会来这招,结果不幸中招。他痛苦地揉着眼睛,**道:“我的眼睛,沙子进我眼睛了……”

    阿姿哪里理会他,拍拍屁股正想走人,有人突然从背后反扣住了她的双手。

    “好痛,快放开我!你这个大坏蛋,我爹爹会杀了你的!”阿姿呲着牙叫喊道。

    阿姿本以为背后的人是苏陌允,回过头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的黑衣人。黑衣人不说话,冷冷地看着她,阿姿那时年纪还小,自然被这场景吓哭了。

    苏陌允滴了贴身侍从小钟给他的眼药水之后,眼睛好了许多。一睁眼就看见阿姿正在他的贴身保镖罗松的手中鬼哭狼嚎,对罗松拳打脚踢,还一边哭喊道:“放开我,你们这些坏蛋,我爹爹回来会杀了你们的……”

    苏陌允走过去对哭得满脸都是眼泪鼻涕的阿姿说道:“想让罗松放了你,就乖乖向我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拿沙子撒你眼睛,呜呜,放了我吧……”

    要是莫离书先生在场的话估计会摇头叹气道:“没骨气的丫头!”

    苏陌允满意地点点头,示意罗松放开她。阿姿吃痛地甩了甩被捏红的手腕,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鼻涕和眼泪,抽着鼻子默默地离开。

    那柔弱可怜的身影叫苏陌允心中愧疚无比。他向小钟要了锭银子追上去塞到阿姿手中,说:“这锭银子够你买吃不完的鸡腿,算是我对你的赔偿。”

    他以为阿姿会感动得泪流满面对他万分感谢,其实阿姿只是在装可怜,目的就是寻得报仇的机会。所以,阿姿抓住了这个机会,抓起他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狠狠的咬了上去。

    隔日,莫离书见苏陌允手臂缠着纱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一旁的阿姿立即用杀人于无形的眼神瞪向他,苏陌允不甘示弱地回她一个冷冷的眼神。

    两个人就这么你瞪我一眼我瞪你一眼,那情景简直是精彩绝伦、变化莫测,旁人难以参透。

    不论阿姿后来如何地爱着苏陌允,但不得否认,那时候她是真的讨厌这个狂妄自大,毫无风度的人。就算有一张让她足够花痴的面容,也抵消不了她对他的讨厌。

    阿姿对苏陌允的改观源于一次突发事件。那日,阿姿与好朋友景春在湖边玩耍时,不小心失足掉入了湖中,在好朋友景春的大声呼救中,苏陌允第一个出现在了湖边。

    阿姿在湖水中扑通扑通地挣扎着,湖水不断地灌进她的口鼻中。她不想死,不想死得那么早,强烈的求生**让她对突然出现的救命稻草紧抓不放。苏陌允再怎么识水性,也好几次被她按入水中,连呛了好几口水。

    人在求生**极为强烈的情况之下爆发的力量远远超乎人的想象。苏陌允吃了几次苦头之后,只得将阿姿打晕,用了吃奶的劲才把阿姿从湖中拽到岸上。

    苏陌允之前在书上看过,对于溺水的人,要嘴对嘴做人工呼吸。于是,他就照做了。

    当阿姿睁开眼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苏陌允那双清亮的眼睛。浓密乌黑的睫毛上凝着细小的水珠,扑闪扑闪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苏陌允原来有一双这么好看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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